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解读
一、形成过程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起草《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2月6日《分解表》编制完成,2月8日市政府第二十届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单位。
二、主要内容
《分解表》共分10个方面、275项工作任务,涉及市委市政府共36个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责任部门,在努力扩大内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强化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导。
三、具体要求
市政府第二十届81次常务会议就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全市政府系统要细化任务、量化标准、明晰时间节点,迅速把任务书变成“施工图”“实景图”;二是要强化组织推进,专班专干,实体化、属地化、扁平化开展工作;三是要强化督导落实,按季度通报进展情况,不折不扣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
附件: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