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部门近期推出的一系列增量政策,推动沈阳经济持续向上向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们制定了《沈阳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量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6个方面25条措施。
一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方面,共7条措施,主要包括下调存量房贷利率至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15%,收购存量商品房,实施城中村改造等。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共2条措施,主要包括争取资金盘活处置存量商品房及土地,保障民生领域支出占比稳定在75%以上等。
三是强化金融服务能力方面,共3条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用好国家货币政策释放出的流动性等。
四是持续扩大内需方面,共4条措施,主要包括用好12.6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推动沈阳故宫等优质旅游景区实施门票减免举措等。
五是深化助企帮扶方面,共6条措施,主要包括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对科研人员创办科技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引进企业实施成果产业化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等。
六是加强民生保障方面,共3条措施,主要包括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助餐点每年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等。
三、保障工作
各部门、各地区要“三直一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加紧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时限、享受范围、申报途径等,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政策早兑现、早落实、早见效。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解读人:梁书锐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3768058